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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需要更改所在地區,購物袋內的品項將不會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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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網站的一般使用條款和隱私政策外,用戶在本網站(“本網站”)上購買本網站上所銷售的產品( “產品”)的行為受一般銷售條款的約束(“以下統稱“銷售條款”)。
一般使用條款和銷售條款可通過點擊本網站中“法律條款”部分獲取。
用戶訂購和購買本網站上的產品的行為即構成與香港商聚盟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間的協議,即用戶同意接受並遵守銷售條款的規定。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公司,其注冊辦公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1號12樓 818號]。
產品僅意向售予於終端消費者供其個人使用,其中不包括所有的轉售方或代表轉售方的中間人。因此用戶同意並保證其購買產品的行為屬於終端消費者行為,且用戶不會為商業目的直接或間接的轉賣其通過本網站購買的GENTLE MONSTER產品 (“用戶個人消費保證”)。本公司將不定期對上述銷售條款進行更新,並將在本網站上張貼更新內容,恕不另行通知。用戶可通過點擊本網站上的“法律條款”超鏈接瀏覽最新版本的銷售條款。用戶繼續使用(包括訪問、瀏覽及/或使用任何互動功能)本網站,即構成用戶同意本銷售條款及任何更新。如果用戶不同意任何更新,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或通過本網站進行購物。
對於用戶在本網站上下的每一個訂單,都需要用戶同意遵守下訂單當日適用的銷售條款及交易規則。該次交易受用戶在下訂單時適用的銷售條款及交易規則的約束。
用戶如需通過本網站下訂單,則需要登錄現有賬戶,或創建一個新的賬戶,隱私政策已通過引用構成銷售條款的組成部分。隱私政策中規定了用戶提供的個人資訊的處理方法受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拘束。
用戶的用戶名和密碼僅限用戶本人使用。用戶應妥善保管個人用戶名和密碼,並負責保密其用戶名和密碼。此外,用戶同意對其用戶名和密碼名下任何活動承擔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用戶賬戶丟失、失竊或被他人冒用非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過失,我們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用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創建賬戶後,用戶可主要進行以下操作:
用戶可通過本網站下訂單。為確保管理特定類型稀有產品的庫存以實現公平配置本公司銷售的產品,本網站上的部分產品將採取限制購買的措施,即就某些產品,一個賬號僅可購買一次,每次限購一件,不可重復購買,具體限購產品詳見產品頁面描述。
用戶通過本網站訂購的產品的投遞區僅限、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投遞區”)(請見“裝運和投遞”)。本網站顯示的投遞區僅為展示投遞服務範圍的目的,不具其它地域含義。
對於用戶在本網站上選擇的各個產品,都將顯示一個概覽頁面,頁面內容包括產品的照片、顏色、參考號、選中數量、單位價格,以及用戶訂單的總額。
用戶應在確認訂單之前仔細檢查,確保該頁面顯示的資訊能夠准確反映其選擇的產品。
訂單確認後,用戶的訂單將被提交到本公司接受處理(請見“本條款第4點訂單確認”)。本公司會竭盡全力確保真實產品在顏色、設計和款式方面和本網站上顯示的照片中所示本公司產品完全相同,但由於用戶的計算機或移動設備的顏色再現技術限制,實物和照片之間可能存在差異。就上述GENTLE MONSTER產品的照片或圖形與實物的差異情況,若用戶無法舉證為本公司過失時,本公司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在網站上已經明確標明可能缺貨並經用戶確認理解的產品的訂購,如用戶訂購後產品實際缺貨的,本公司有權延遲發貨(最長或超過12個月)直至到貨或者取消訂單。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盡快就缺貨事宜與用戶聯系,用戶同意與我們本公司就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進行溝通,在有合理替代方案的情況下,用戶同意放棄主張延遲交貨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如果用戶有任何與產品相關的疑問,用戶可聯系本公司 ec.tw@gentlemonster.com 。
如用戶與本公司之間就先前的訂單存在爭議、或本公司有理由懷疑該用戶違反了銷售條款的規定、或存在欺詐行為或其他違法行為,為解決爭議、釐清事實,本公司保留在相關爭議解決前延遲發貨,及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範圍內取消用戶已確認訂單的權利。
對於任何訂單異常的情況,用戶應在合理時間內盡快主動 https://www.gentlemonster.com/tw/customercare/contact、ec.tw@gentlemonster.com 聯系GENTLE MONSTER客戶服務,並為本公司解決該等訂單異常情況提供必要資訊與協助。
本網站上展示和出售的產品受供給量狀態的限制。除非法律或本條款另有規定,對於任何缺貨或產品供應不足的情況,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為免疑義,本公司保留在本網站展示缺貨或供應不足的產品的權利。
本公司保留不定期更改本網站上出售的產品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在確認訂單前,用戶務必仔細閱讀本銷售條款包含的各項條款和條件。如用戶不接受本銷售條款,請不要通過本網站下單購物。一旦用戶勾選我已仔細閱讀,理解並同意https://www.gentlemonster.com/tw/
/網站的隱私政策、一般使用条款及一般销售条款],並點擊“確認並支付”按鈕,即表明用戶已仔細閱讀並同意簽署本銷售條款並確認訂單(“確認訂單”)。
確認訂單後,用戶不可修改訂單或取消訂單,但相關法律或本條款中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本網站已經明示告訴用戶,在符合以下兩種條件的情形下,相關訂單生效且購買合同成立:
若用戶是符合本銷售條款規定的終端消費者,用戶在本網站選擇產品或服務、成功提交訂單並全額付款的,該訂單成立並生效;
若用戶是其他類型的用戶(例如企業、組織或超過合理消費需求的個人等),當本公司通過確認 電子郵件( ec.tw@gentlemonster.com )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戶訂單確認時,該訂單成立並生效。
根據用戶提供的手機號碼,在本公司確認訂單成立並生效後,用戶將收到一條訂單確認電郵(“確認電郵”),該電郵將包含此次交易相關的訂單號。如果用戶在一份確認訂單裡訂購了多種產品,而本公司只向用戶發出了其中部分產品的確認電郵通知,那麼本公司和用戶之間的購買合同僅就該部分產品成立。
本網站上產品的價格均以新台幣表示。
本公司保留不定期修改本網站上出售的產品的價格的權利。用戶支付的價格為確認訂單時本網站上顯示的價格,但前提是該產品有貨。如果產品缺貨或出現其他特殊情況,本公司保留拒絕用戶的確認訂單,或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且不對用戶產生任何責任。
用戶點擊“確認並支付”按鈕後必須在最長60分鐘內完成支付,否則該訂單意向將自動取消。用戶可通過本網站顯示提供的支付方式在本網站上完成支付。本公司實體店發放的訂金單及貸記單不可用於在線支付。
所有訂單均以新台幣支付。本公司在核實用戶的支付方式,並確認成功收到貨款後才會開始訂單配送工作。
6.2.1 除依據相關法律或銷售條款的特殊規定外,用戶確認訂單後,用戶不可修改訂單或取消訂單。但在用戶有權取消訂單的情況下,如用戶已付款,本公司將全額退款到原支付賬戶。
前述規定不限制用戶依據本銷售條款第13條的規定申請退貨。
6.2.2 定制產品在用戶確認訂單後,用戶不可撤銷或變更。定制產品指根據用戶提供的個別需求而設計或製作的相關產品。
6.2.3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有權取消用戶的訂單,並以e-mail方式通知用戶訂單取消原因,且無須承擔任何責任或提供任何補償;若用戶已付款的,本公司會通過原付款方式向用戶退回用戶已支付的相關貨款:
本條提及的違反個人消費保證一般指用戶訂購的產品數量超出正常自用消費需求,及/或存在異於個人消費通常方式的付款、收貨等方式;其表現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中的一種或數種:
6.3.1 依中華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本公司於用戶完成付款並收到貨物後,透過e-mail寄送電子發票給用戶。
6.3.2 用戶需在本網站的發票信息欄填寫發票抬頭資訊(企業或個人),企業請填寫完整公司全名及統一編號。電子發票中顯示的發票內容為用戶所購買產品的實際類別,金額為用戶實際支付的金額。
6.3.3 本公司會在相關訂單發貨後向用戶注冊e-mail發送一條通知,用戶應在確認下載電子發票內容。如用戶未能在相關訂單發貨後的30天內收到電子發票的,可致電本公司客戶服務諮詢。
6.3.4 除用戶未於期限內未收到電子發票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拒絕用戶提出的重開發票的請求。但如果用戶想要修改發票抬頭,則可在相關訂單發貨後的30天內以e-mail形式提出通知本公司客戶服務後,並將原發票印出紙本寄回本公司,本公司將按照用戶的需求重新開具發票並寄送至用戶指定的地址,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已開具電子發票的訂單,如需退貨,或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瑕疵換貨,用戶須依本公司一般使用條款第13條規定通知客戶服務,並於次日起七(7)個日曆日內將完整包裝之產品與附件等全部退回本公司。 無論是全部退貨或部分退貨,本公司收到退貨後,針對退貨的品項,依法開立銷貨折讓/退回單給用戶。
除依據相關法律或銷售條款的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在訂單生效且可配送時,會將產品投遞至用戶確認訂單中指定的收貨地址,但用戶應確保該地址處於投遞區內。如用戶輸入任何在投遞區以外的位址,該位址將被拒絕。
用戶通過本網站購買的產品只能被投遞到投遞區內的實際街道地址。
本公司不會處理任何投遞到某個郵政信箱的訂單。
用戶訂購的產品將由GENTLE MONSTER負責,直至配送至用戶指定的收貨地址。用戶在簽收時應打開快遞,確認產品符合購買要求,如有問題應當面拒收。用戶接受並承擔在產品配送至配送位址後的所有風險(包括任何產品的損失、被盜或損壞)。
GENTLE MONSTER保留產品所有權,直至完全收到款項。
用戶使用本網站默認的運輸方式的,我們本公司將承擔將產品運輸到用戶確認訂單指定的投遞區內地址的費用。如本網站提供其它自選收費運輸方式的(如有),用戶在確認訂單前應自行選擇,GENTLE MONSTER將按照頁面顯示內容收取相應的運輸費用。
提請注意:用戶如選擇自選收費的運輸方式後要求退貨的,已收取的運輸費將不做返還。
所有訂單均由協力廠商服務供應商負責運輸。本網站默認的運輸方式在正常情況下,整個運輸過程需要兩(2)到六(6)個工作日。如用戶選擇非默認的運輸方式(如有),運輸時間及方式將視協力廠商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而定,具體內容可諮詢我們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人員。如果用戶的訂單無法立即裝運,本公司的客戶服務人員將與用戶取得聯系,並告知更多詳細資訊和預計裝運日期。
如果因用戶確認訂單中填寫的收貨人姓名、聯系電話、位址等資訊錯誤、不准確,或因用戶同意、授權、知情的任何形式的代收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產品交付錯誤、遲延、及/或相關的產品滅失、損壞、丟失、運輸、儲存、檢驗、鑒定等風險及費用的,均需由用戶自行承擔。本公司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分批交付產品。
出現以下情況,用戶應立即告知客戶服務人員:1)投遞失敗;或2)投遞延遲時間超過八(8)個工作日。為確保用戶的索賠得到受理,請務必在收到通知訂單已發運的電郵後的十(10)個工作日內與我們本公司取得聯系。
交貨時,用戶應檢查貨物是否正確和完好。如發現包裝未經用戶許可已打開、產品受損或其它實際產品和訂單存在出入等狀況,用戶應當直接拒絕簽收。同時,用戶應在交貨單上描述拒收的原因(如訂單貨品與實物不符)並簽字;同時盡快聯系客戶服務。
如產品與訂單中的描述不符,或用戶對產品不滿意,用戶可根據標題為“退貨”的章節中的條款進行退貨。
13.1.1 用戶如要求退貨退款,則應根據以下條款中的規定(條文不存在),在不遲於用戶收貨日期次日起的七(7)個日曆日內,並退回產品及其附件或配件、原包裝、原單據、發票和全部贈品(如有)給本公司提供的退貨地址。
13.1.2 通過本網站購買的商品不接受換貨(商品瑕疵引起的换貨除外)。
13.1.3 用戶退貨的產品必須為全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且不得出現任何磨損、改裝、水洗、損壞或汙損的情況。任何被退還的產品均應處於原有狀態,且使用原包裝(所有原包裝完好無損,包括眼鏡盒、眼鏡袋、包裝盒等包裝材料、附件、標簽、商標符號、標識封簽(即產品上所附著的載有品牌名稱或標識的標簽)、認證卡未被驗證等),所有標簽和/或標記也應完好無損,並妥善密封,附上購買單據及電子發票紙本。
如因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而退貨的,除依本公司一般使用條款規定外,應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3.1.4 退款限制條件
度數鏡框的基本鏡片被更換時,恕我方不能提供退貨。如非收到貨物時,並在法定鑑賞期間內提出的退貨要求,對於用戶通過本網站訂購的定制產品,超過法定鑑賞期七(7)天後,除存在收到貨物時無法發現的非外觀質量缺陷外,不接受退款請求。
13.2.1 在符合以下條件下,本公司將承擔用戶產品退貨的運輸費用:
退貨只能在本網站進行;
在不遲於用戶收貨日期次日起的七(7)個日曆日之內在本網站原訂單頁面申請退貨;
用戶退貨的產品必須為全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不得出現任何磨損、損壞或汙損的情況,且認證卡未被驗證,以及商品內部的金印沒有被擦除,鏡腿處保護膜、紅/黑色退貨標簽保持完好;
任何被退貨的產品均應處於原有狀態,且使用原包裝。
13.2.2用戶可自行安排退貨,并自行承擔產品在退貨途中的運輸風險,以及相關退貨的運輸費用及其他費用(如有)。
在13.2.2條的情形下,建议為產品運輸包裹購買保險,保險金額為該產品的全部零售價格。如用戶退還給本網站的產品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地址錯誤或延遲送達的情況,屬於用戶承擔的運輸風險範圍,我們本公司將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13.2.4 為免疑義,客戶服務人員確認用戶可將產品退回並不代表產品符合退貨標准,不論用戶通過何種方式退還產品的,本公司只有在收到退回產品,且退回的產品符合第13.1.3條規定的情況下接受退貨。
如適用用戶退款的情況下,本公司將盡商業上合理的最大努力確保在收到符合銷售條款規定的退還產品以及其發票(如有)後的七(7)個工作日內完成退款操作,但不包含以信用卡付款,付款方式為信用卡時,則於7個工作日內完成退刷操作。本公司會將退貨產品的貨款按原支付方式原路退還至用戶的支付賬戶中。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會向用戶發放任何貸記單及抵用券。
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用戶的時間,以下列兩者中較晚者為准:(1)本公司收到該產品全部價款之日;(2)產品投遞至用戶指定的送貨地址之日。一旦產品投遞至用戶指定的地址,該產品的損毀或滅失風險即轉移給用戶。
在用戶向本公司支付全部款項之前,產品仍屬於我們本公司的財產。
如發生款項支付糾紛,用戶承諾在本公司的要求下,將收到的產品按照上述退貨要求退還給本公司,並承擔所有與產品運輸相關的風險(如丟失、失竊或損壞)。
本網站中儲存於GENTLE MONSTER IT系統的數據構成本公司和用戶之間的交易條款。如本公司和用戶之間就本網站上達成的交易存在糾紛,GENTLE MONSTER記錄的數據即為交易條款,並構成雙方之間的溝通、訂單和款項支付的證據。
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本網站中的任何材料或內容,或本網站上出售的任何服務或產品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間接損害、附帶損害、連帶損害或間接損失,如利益損失、聲譽損失或其他任何無形損失,本公司不對用戶或任何協力廠商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我們本公司事前知曉上述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但上述損失或損害是由於我們本公司的重大過失、欺騙行為或故意違法行為所致的情況除外。
相關銷售條款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並受其約束。如出現任何糾紛,以位於中華民國臺北市的士林地方法院為管轄權法院。用戶同意接受上述爭議解決機制。本公司有權尋求或獲取任何司法救濟或其他救濟,以保護其相關權利。